再次拒絕人民集會自由 ?法稅改革聯盟申請路權15次被拒

2020年11月21日

 

11月20日上午法稅改革聯盟(法盟)、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田雅芳市議員辦公室,在新竹市議會前聯合舉辦「人權大步走 捍衛言論自由 拒絕國家霸凌」記者會,立委鄭正鈐由秘書吳海瑞代表到場表示支持言論自由,期望透過民意的監督,讓台灣成為真正享有人權的國家。

 

法稅改革聯盟表示,從2015~2019年,全國集會遊行的總件數是49795件,其中申請集會遊行的有31353件,不許可的只有35件,但是法盟在六、七、八月於新竹申請集會遊行高達15次,都沒有獲准,不准的次數,已經違反比例原則。

 

法盟指出在台北申請路權只要上網填寫相關資料,只要申請的時間沒有人借走,人民就可以借,總統府旁是北一女,但台北市卻從未以打擾學校安寧為由,拒絕人民申請路權。

 

對於法盟向新竹市政府申請路權,高達15次都沒有通過,田雅芳議員表示很誇張,依據集會遊行法第11條,如果市府沒有任何合法的理由,就應該給人民路權,無合法理由拒絕就是違法!

 

德國歐斯納布魯克(Osnabrück)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對田雅芳議員為人民仗義執言表示肯定,他指出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,聯合國人權宣言、台灣的憲法核心部分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,人性尊嚴不可侵犯,人人生而自由,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。連教授表示,919竹北事件把國家犯罪記錄下來,它的背後是一樁24年的冤案,太極門在85年因宗教掃黑被侯寬仁檢察官羅織入罪,96年獲得平反,109年土地卻被強行拍賣,收歸國有,司法院不聞不問,他認為台灣已經淪為強盜國家,應該是全民覺醒的時候,919竹北事件喚醒人權意識。他說陳青旭案已被列為國家文官學院公務員受訓教案,919竹北事件也應當如此,太極門案件更應該成為人權教材,如果政府能把這些案例作為人權教材,那立法院也應該可以把惡法移除,讓人民有訴願權。

 

輔大魏賜聰教授也到場聲援,並帶來新竹市工務局拒絕法盟申請路權的公文。他表示,路權聲請與附近有沒有學校沒有關係,新竹市政府不應該拒絕人民申請,市政府在執行公權力時應該以法為規,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、言論自由,人民對政府政策、公權力行使是否合理、合情、合法的評論,不構成恐嚇及妨礙名譽。

 

圖說:11月20日上午法稅改革聯盟、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田雅芳市議員辦公室,在新竹市議會前面聯合舉辦「人權大步走 捍衛言論自由 拒絕國家霸凌」記者會,盼民意監督,落實人權。